为适应新时期共青团工作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团组织工作,建设一支思想好、素质高、作风硬的优秀共青团团员队伍和优秀共青团干部队伍。依据《团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1.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建设,支部工作有活力。 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团学骨干培训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进一步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社团是指由黑龙江工业学院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联组织和学校有关规定。 第三条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校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黑龙江工业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内容。 第二条 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学校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大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以下简称学代表)由各学院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凡取得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包括在违纪处分期的本专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条 在召开学代会期间,学代表充分发挥代表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附议权、表决权;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校学生会主席团行使大会职权、执行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在任期内组织开展各项服务于广大学生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